中级会计师

新疆 新疆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摘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于2023年5月30日在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内容、时间、形式及学分管理等要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内容涵盖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可通过网络培训、面授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且年度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此外,还对各级财政部门、用人单位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责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强调要加强继续教育管理,强化培训机构监管,以提升继续教育质量和效果。
2023-10-12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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