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

2020中会《中级会计实务》考点:存货的期末计量

2020-07-30 09:54:00

  中级会计师2020年考试时间为9月5日至7日,为了帮助大家备考,优路教育总结了中会《中级会计实务》考点:存货的期末计量,供参考学习:

  一、存货期末计量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1.存货成本:是指期末存货的实际成本。

  2.可变现净值:商品预计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成本和销售所必需的预计税金、费用后的净值。


  二、存货期末计量方法

  (一)存货减值迹象的判断

  存货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通常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该存货的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2.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3.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4.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5.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存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通常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零:(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3.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4.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二)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1.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考虑的因素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凿证据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凿证据:是指对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有直接影响的客观证明。应当以取得外来原始凭证、生产成本资料、生产成本账簿记录等作为确凿证据;

  如:产成品或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与产成品或商品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销售方提供的有关资料等。

  (2)持有存货的目的

  ①持有以备出售,如商品、产成品,其中又分为:有合同约定的存货和没有合同约定的存货;

  ②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如材料等。

  (3)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的影响

  在确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当考虑:

  ①以资产负债表日取得最可靠的证据估计的售价为基础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

  ②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事项为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提供进一步证据,以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存货价值发生变动的事项。

  2.不同情况下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1)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

  ①没有销售合同约定

  可变现净值=产品估计售价(市场价格)-估计的销售税费

  ②有销售合同约定

  可变现净值=产品估计售价(合同价格)-估计的销售税费

  (2)用于出售的材料

  可变现净值=材料估计售价(市场价格)-估计的销售税费

  (3)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

  可变现净值=产成品估计售价-进一步加工成本-估计的销售税费

  【提示】对于用于生产产品的材料存货,确定其是否减值之前,先确定产成品是否减值。

  (三)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与转回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当有迹象表明存货发生减值时,企业应于期末计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确认是否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基本账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

  企业应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比较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算出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再与已提数进行比较,若应提数大于已提数,应予补提。企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应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当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基本账务处理: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3.存货跌价准备的结转

  (1)企业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如果其中有部分存货已经销售,则企业在结转销售成本时,应同时结转对其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基本账务处理:

  借:主营(其他)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等

  (2)对于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转出的存货,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但不冲减当期的资产减值损失,按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3)企业将已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用于在建工程,应当同时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基本账务处理:

  借:在建工程

  存货跌价准备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4)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也应按比例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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