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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经济法》知识点: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2021-06-30 14:13:00

  优路教育中级会计师频道给大家准备了2021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快来学习!

  知识点: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解释】当事人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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