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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经济法》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

2021-06-16 14:15:05

  你开始2021年中级会计师备考了吗?小编给大家准备了2021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来学习下吧!

  知识点:

  (1)中止的概念

  ——诉讼时效期间行将完成之际,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失后,继续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2)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①不可抗力

  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③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④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⑤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3)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后的诉讼时效期间补足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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