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

河北保定2023年中级会计师证书领取通知-2024年1月19日至2月29日

2024-02-20 14:32:09

  日前,河北省保定市2023年度中级会计师证书领取通知已发布,2024年1月19日至2月29日集中领取证书。如有未及时领取证书的考生,可于2024年3月份及以后与报名点财政局单独沟通并约定领取证书时间。本年度证书采用现场领取和邮寄领取两种方式,合格人员可根据个人情况申领证书。通知详情如下:

  关于领取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和《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的通知

  保定考区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和《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已制作完成,现将办理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1、现场领取。(1)本人领取: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合格证书和存档材料,会计中级证书名单及领取地址详见附件1。(2)他人代领:需要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邮寄领取。考试合格人员可以在线申请证书邮寄:登录“河北省财政厅-会计服务-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登记邮寄相关信息,如果未完成信息采集,需要先完成信息采集才能申领。财政部门收到登记信息后定期给合格人员进行顺丰到付邮寄。

  3、存档材料。已盖“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的《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领回后参照填表说明(附件2)填写表格和粘贴照片,直接放入个人人事档案(不用再交回)。

  二、领取时间

  1、集中领取日期:自2024年1月19日至2月29日

  2、日常领取日期:如有未及时领取证书的考生,可于2024年3月份及以后与报名点财政局单独沟通并约定领取证书时间

  3、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三、证书保管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对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逐级提报回收并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销毁。证书销毁后,考生提出领取证书申请的,按证书补发相关流程办理。

  特别说明:目前会计证书电子证照还未在全国通用,请及时领取,以免延误。

  附件:

  1、保定考区2023年度会计中级合格人员名单

  2、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填表说明

  2024年1月18日

  来源:河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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