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2023中级会计师证书领取时间-2024.1.30日起
日前,关于山东省枣庄市2023年度中级会计师证书领取通知已发布,2024年1月30日起,工作日时间内,请考试通过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考时所选财政局现场领取(由他人代领的,需出示代领人和证书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也可登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证书邮寄申请模块”申请邮寄服务,邮寄费用由申领人承担。具体流程见《证书办理流程图》。通知详情如下:
枣庄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证书发放及管理事项的通知
各区(市)财政局,高新区财政金融局: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通信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45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补发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现就我市2023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证书发放及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参加我市组织的2023年度国家统一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有关规定取得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发证机构
我市会计中级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由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负责。
三、证书管理
(一)证书发放。成绩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考时所选财政局现场领取(由他人代领的,需出示代领人和证书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也可登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证书邮寄申请模块”申请邮寄服务,邮寄费用由申领人承担。具体流程见《证书办理流程图》。
(二)证书销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如证书销毁后,考生提出领取证书申请的,由相关证书发放机构按证书补发相关流程办理。
附件1:枣庄市会计资格证书发放机构一览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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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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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财政局 |
民生路616号财政局大楼912室 |
0632-8687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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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财政局 |
枣庄市中区文化西路118号 |
0632-319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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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财政局 |
薛城区财税综合大楼C813室 |
0632-4412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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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庄区财政局 |
台儿庄区文化路278号 |
0632-6633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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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财政局 |
峄城区宏学路6号 |
0632-7711268 |
|
山亭区财政局 |
山亭区府前路8号 |
0632-8829036 |
|
滕州市财政局 |
滕州市善国南路滕州市财政局西办公区 |
0632-5569925 |
|
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
光明西路1699号管委会5楼 |
0632-8690566 |
附件2:证书办理流程图

来源:枣庄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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