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

内蒙古乌兰察布2023中级会计师证书领取时间-2024.2.20至3.7

2024-03-02 10:58:36

  日前,关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2023年度中级会计师证书领取通知已发布,2024年2月20日至3月7日,工作日时间段内,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考试成绩合格单及年度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证明(至少包含2021-2023年度)到报名时选择的考区(地区)集中领取资格证书。通知详情如下:

乌兰察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关于2023年度 全国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领取资格证书的通知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

  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已经制作完毕,现将资格证书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领取时间

  2024年2月20日至3月7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证书需要提供的材料

  1.考生身份证原件;

  2.“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的考生考试成绩合格单;

  3.“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年度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证明(至少包含2021-2023年度)。

  三、领取地点、咨询电话

  考生按照本人报名时选择的考区(地区)领取资格证书,领取地点及咨询电话如下:

  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西街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法制监督和会计科 二楼213室

  电话:0474--8326259

  注:考生2024年2月20日至3月7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年度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证明、“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的考生考试成绩合格单,到证书领取地点领取。考生证书管理号在考生考试成绩合格单查询。

  四、资格证书代领

  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考生需要携带的材料原件。

  五、其他事宜

  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已经自动更新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信息。需要持证人员本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传】菜单上传资格证书扫描件后信息方可生效。

  考生应将《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存入本人的人事档案。

  会计人员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后,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财会规〔2021〕18号)规定按年度持续完成继续教育。

  特此通知。

  乌兰察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4年2月1日

  来源: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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