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

上海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2021-01-28 17:52:34

  上海市医师人才们注意,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上海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自2021年2月15日起实施。警惕!扣满18分离岗且定期考核不合格。以下是具体详情: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各市级医疗机构:

  为规范本市医师执业行为,增强医师依法执业意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委制定了《上海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经2020年12月 7日市卫生健康委第21次委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18日

      具体管理办法详情可关注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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