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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河南理工大学资源环境学院考研复试工作细则

2024-05-05 14:00

河南理工大学资源环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来了,一起来了解下吧。

 

资源环境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和《河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各专业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管理,确保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复试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督察小组和复试小组,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桑俊勇 金毅

成员:孙付伟、王海邻、郑德顺

2.督查小组

组长:高迪

成员:孙凤余、邢明飞、石梦岩

3.学院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配备 1 名复试秘书。

 

三、复试基本要求

报考我校的统考考生成绩应符合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国家一类地区基本分数要求,2024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全部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各专业招生指标数:

院系代码 院系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招生指标数
003 资源环境学院 081800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全日制 20
003 资源环境学院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10
003 资源环境学院 070900 地质学 全日制 19
003 资源环境学院 085701 环境工程 全日制 31
003 资源环境学院 085703 地质工程 全日制 69

根据生源和实际录取情况,各专业招生计划会进行微调,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各专业进入复试考生的成绩要求: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科目一 科目二 科目 科目四 总分
081800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全日制 35 35 53 53 260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37 37 56 56 273
070900 地质学 全日制 41 41 62 62 288
085701 环境工程 全日制 37 37 56 56 273
085703 地质工程 全日制 37 37 56 56 273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一志愿复试比例为 1.2:1,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计算复试人数不足 1 人时,进位为 1 人。

 

四、复试工作程序

1.制定并公布复试工作方案。学院制定复试工作方案,经批准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考生复试前务必登录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河南理工大学资源环境学院网站-公告通知,及时了解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及学院复试工作细则。

2.确定复试名单。根据招生计划、差额复试比例、学院制定的复试分数线以及初试总成绩排名来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统一由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3.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考生报到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由学院组织专人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除了所有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应届本科生。学生证、本科阶段有效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报到时提交审查。

(2)非应届本科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本科阶段有效成绩单(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3)同等学力高职高专考生。同等学力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在读学校有效成绩单(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自学考试当年可毕业考生。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部门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须加盖公章)。

(5) 《河南理工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

(6)享受 2024 年加分政策的考生(含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汉语教师志愿者、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大学生士兵等)。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报名库校验系统提示有“学籍学历、身份证信息”等信息有问题的考生,应按照提示数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其他奖励及学术业绩等相关材料,如发表论文、专利、获奖证书等。

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应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提交学院进行再次审核。对不符合报考及复试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4.复试。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严格按照学校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5.复试结果报送。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6.拟录取名单公示。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对全校拟录取名单进行汇总,并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7.体检。待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要求,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8.报拟录取库并发放录取通知书。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要求,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信息。录取信息经教育部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志愿报到时间为:2024 年 3 月 28 日上午 11:00 前

报到地点:河南理工大学资源环境学院一楼大厅

面试时间:3 月 28 日 14:00-19:00

面试地点:报到后见报到流程安排

 

六、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面试、英语水平测试、同等学力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复试科目不再单独组织笔试,相关考核在面试中进行。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及诚实守信等方面。合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2 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水平测试。安排在面试环节中进行。满分为 100 分,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运用综合能力进行测试。

3.面试。满分为 100 分。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等,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学术学位应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学位应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面试内容包括:

(1)专业素养和潜力。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2)综合素质和能力。内容包括其思想政治、学习(工作)态度、学术水平、学术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队协作、心理素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专业素养和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各占 50%。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独立打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 20 分钟(含英语水平测试时间)。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录屏。

4.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含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试卷满分为 100 分,60 分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同等学力加试任一门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5.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七、拟录取与公示

1.考生综合成绩是拟录取的依据,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0.5*(初试总成绩/5)+0.5*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80%+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

2.拟录取时将根据我院学科专业(领域)的计划招生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如果还相同按照英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

3.拟录取考生信息确认。我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拟录取。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须与学院签订诚信承诺书。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待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的考生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进行再次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待录取资格。

 

八、卫生要求

1. 复试房间应保持通风良好,房间不宜过小。准备充足的医用物品,相关设备需提前进行消毒。非本复试小组成员不得随意进入复试现场。

2. 复试小组成员座位应相对固定,成员之间应保持 1 米以上距离并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接触。各复试小组之间不得随意串岗。

3. 为避免流感等流行性疾病的传染,为来校复试考生,提供口罩、消毒液等医用物资。

4. 校医院、后勤处、保卫处在复试期间全程做好医学保障及服务工作。复试过程中如出现相关人员身体不适、发热等症状时,及时排查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九、监督与复议

如有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疑问或申诉,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或受理,对解释或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考生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举报电话见官网。

 

十、附则

1.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3.本办法解释权归河南理工大学资源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河南理工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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