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战25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每日考点(7.7)
【考点1】原始凭证签章和证明
签章 |
从外单位取得 |
填制单位的公章 |
从个人取得 |
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
|
对外开出 |
本单位公章 |
|
证明 |
购买实物 |
验收证明 |
支付款项 |
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
|
发生销货退回 |
退货发票+退货验收证明 |
|
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
【考点2】原始凭证审核和更正
审核 |
不予接受 |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
予以退回 |
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
|
更正 |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 |
|
金额有错误 |
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唯一选择) |
|
除金额以外的其他事项有错误 |
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二选一) |
今日的《经济法基础》之旅已经圆满结束,相信你在掌握了[原始凭证签章和证明]和[原始凭证审核和更正]之后,对经济法的理解更加深入,应用能力也得到了提升。每一日的学习都是你通向成功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宝贵积累。明天,我们将继续前行,探索新的法律知识点。请保持积极乐观的学习态度,持续复习,不断进步。期待你在未来的考场上能够自信满满,取得佳绩。加油,未来的初级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