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2020年江苏第十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

2020-06-17 17:32:53

  近日,江苏住建厅发布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0年第十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通知,经审核共有1052名人员符合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以下是通知详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0年第十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通知
  苏建函注册〔2020〕248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厅、局: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号),经审戚振威等47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徐圣良等104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朱星晨等718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 孙景忠等208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准予注册。现予以公布。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16日

 

    为帮助大家顺利完成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优路教育整理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条件,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增项注册条件所需资料: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一)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四)逾期申请增项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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