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2020年天津第九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

2020-06-18 09:01:42

  近日,天津住建网发布了关于2020年天津第九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的公示,经审核共有336名人员符合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以下是公司详情。


  关于2020年第九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的公示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天津市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建筑[2007]589号),经审核,现将申请二级建造师注册的336人,予以公示。其中:董学珍等128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闫学超 等9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 魏强 等199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日。
  一、如对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和增项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按照原注册申报程序,经注册企业和企业所属区住建委(区管企业)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接件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和增项注册条件的人员向我委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邮政编码:300161
  联系电话:24538564   24538430(传真)

 

 

    为帮助大家顺利完成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优路教育整理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条件,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增项注册条件所需资料: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一)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四)逾期申请增项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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