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编造某区出现疫情谣言,要被刑拘?

2021-08-07 16:14:54

近日,个别微信群中流传北京西城某地区有疑似或确诊病例的涉疫虚假信息。经调查核实,该信息系赵某明(男,60岁)、陈某宇(男,29岁)编造,转发扩散后引发部分群众恐慌。目前,上述二人已被西城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法律怎么说

8月4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明确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进出境、进出京等疫情防控的决定、命令,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医疗和防疫工作秩序等8类违法犯罪,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市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编造涉疫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涉疫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等规定,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等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将被依法严厉打击。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