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考点:期待可能性的欠缺

2025-02-17 11:50:43

在备考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征途中,优路教育始终与你并肩作战。今天,我们将深入探讨《刑法》中的一个独特而重要的考点——“期待可能性的欠缺”。这一考点不仅考验着考生对刑法原理的深入理解,也挑战着我们对人性与法律之间微妙关系的洞察。优路教育将带你一同揭开期待可能性的神秘面纱,助你在备考的路上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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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期待可能性的欠缺
一、期待可能性
期待可能性,是指在具体情形下,可以期待行为人不实施违法行为而实施合法行为。
期待可能性的欠缺,是指在当时的情况下不能期待行为人实施合法行为,因为实施合法行为会给行为人带来重大不利,行为人选择实施违法行为才符合人性。此时,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是可以被原谅、被宽恕的。由此,期待可能性的欠缺属于阻却责任,进而阻却犯罪成立的事由。
期待可能性不仅存在有无的问题(是否阻却责任),还存在程度的问题(是否减轻责任)。
二、中国刑法中体现期待可能性情形
1、近亲属之间的窝藏、包庇行为,可以不追究窝藏、包庇罪的刑事责任;
2、犯罪人自己毁灭、伪造证据,不成立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3、犯罪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不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4、已婚妇女因为被拐卖、被严重虐待、自然灾害流落外地,因生活所迫而与他人重婚,不成立重婚罪。
 
【单选】
甲本欲电话诈骗乙,但拨错了号码,对接听电话的丙实施了诈骗,骗取丙大量财物。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属于对象错误,成立诈骗罪既遂
B.属于方法错误,成立诈骗罪既遂
C.属于手段错误,成立诈骗罪既遂
D.属于因果关系错误,成立诈骗罪既遂
【答案】A。本题考查事实认识错误。甲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因为他在诈骗时对行为对象发生了认识错误,是对着丙进行诈骗的,根据法定符合说,这种对象错误仍然成立犯罪既遂。
 
通过对“期待可能性的欠缺”这一考点的深入剖析,我们不难发现,法律并非冷冰冰的条文堆砌,而是蕴含着对人性深刻理解的智慧结晶。在备考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过程中,掌握这一考点不仅能够帮助你更准确地解答相关题目,更能提升你对法律精神的理解和把握。优路教育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栏目将继续陪伴你,为你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备考资料和考点解析。让我们携手前行,在法律的殿堂里不断探索、不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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