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入场必备:2025年株洲市公务员考试准考证打印指南
2025年株洲市公务员考试即将进行,考生需要在3月10日9:00至3月14日17:00这段时间内完成准考证的打印。这一阶段是考生确认考试信息的重要环节,确保每位考生能准确了解自己的考试安排。准考证不仅载有个人信息,还包含了考试具体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是每位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因此,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登录相关网站,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打印,并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损坏,以免影响后续的考试流程。

2025年株洲市公务员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9:00至3月14日17:00;
2025年株洲市公务员考试安排如下:
(一)笔试科目
笔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
市级以上普通职位,湖南警察学院教师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省市卷)两科。
县级普通职位,乡镇(街道)职位(含县〈市、区〉直机关派驻乡镇、街道单位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县乡卷)两科。
法院、检察院普通职位、司法警察职位,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各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卷)两科。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卷)和《法律专业知识》三科。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卷)和《公安专业科目》三科。
考试范围详见《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25年3月15日 9:00-11:00
申论:2025年3月15日 14:00-16:30
法律专业知识:2025年3月16日 9:00-10:30
公安专业科目:2025年3月16日 9:00-11:00
笔试地点分别设在省直考区、各市州考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湖南警察学院教师职位,2025年3月16日8:30开始进行教学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及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需要进行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录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3.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2025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在湖南人事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本、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
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录职位的人员,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应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应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省级或县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及服务单位共同盖章的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证明。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录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录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体能测评
1.人民警察、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资格审查合格对象在面试前需进行体能测评。怀孕考生体能测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体能测评由招录机关负责,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指导监督。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按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体能考核标准》执行。
4.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5.体能测评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和体能测评不合格而造成招录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2025年株洲市公务员考试成绩合成和排名内容如下:
(一)成绩合成
普通职位、湖南警察学院教师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0%+申论×30%+法律专业知识×4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30%+公安专业科目×3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教学试讲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教学试讲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各科目原始分之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进行排名。
在成功打印准考证后,考生应开始细致筹备笔试当天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核对考试地点、规划交通路线以及准备考试所需物品等。同时,根据准考证上提供的考试时间安排,合理调整备考计划,全身心投入复习,尤其要针对性的进行弱项巩固。通过充分的准备和科学的时间管理,考生将能在即将到来的考试中发挥出较好水平,力争取得优异的成绩,为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确保在准考证打印期间按时完成各项操作,是迈向成功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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