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招录

2025年青海法院职位资格复审通知及相关事宜

2025-04-10 11:11:56

现场资格复审作为青海省2025年人民法院职位考录工作的重要环节,其严谨性和公正性直接关系到整个考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因此,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在4月9日郑重发布了关于报考2025年青海省人民法院职位现场资格复审的通知,以确保每一位考生都能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展示自己的才华和能力。

关于报考2025年青海省人民法院职位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省2025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和《青海省2025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考录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公告》,现将现场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资格复审时间:4月10日至4月14日。资格复审后,需要递补的,资格复审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17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2.资格复审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59号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西侧50米(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

 

3.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参加青海省2025年公开考录公务员考试,青海省2025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考录司法辅助人员考试,报考人民法院职位并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从公务员考试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审核表》(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准考证、退役证(只限退役士兵)以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考面向“四类人员”(即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人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5.因应届毕业生身份已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但尚未领取纸质证书的考生需提供纸质成绩单。

 

6.报考中级人民法院的考生,除携带本通知第4项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

 

7.请所有报考藏汉双语职位和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于4月12日前进行资格复审,以便后续开展语言能力测试和体能测评。

 

8.获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9.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凡提供的资料与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10.如因特殊情况,放弃资格复审的,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并捺手印的放弃声明材料。

 

11.如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考生资格复审所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和考生亲自填写的《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审核表》。

 

12.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照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该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中由高至低(含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人员)的顺序进行递补。

联系电话:0971-6165203、6165222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5年4月9日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发布的关于报考2025年青海省人民法院职位现场资格复审的通知,不仅明确了资格复审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还为考生提供了详尽的指导和帮助。考生们应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准备好相关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确保自己能够顺利进入后续的面试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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