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食品安全监管:江苏省召开《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宣贯会议
《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2024年1月26日由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6月1日起施行。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召开《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宣贯会,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党组书记沈海斌出席并讲话,省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罗雪明主持会议。省市场监管局《条例》起草小组相关负责同志从立法必要性、立法过程、工作思路、主要内容、重点规定五方面对《条例》进行了解读。
会议指出,制定实施《条例》应时合势、意义重大,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根本要求,是进一步提升江苏省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迫切需要,是促进江苏省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今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专题部署、精心组织,在全系统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要以《条例》为指引,推动制定、实施好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一批新政策、新举措,放大《条例》实施的组合效应。要以《条例》宣贯为契机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持续保持稳中向好态势。一方面,要加强上下协同、内外联动,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布置到位、责任传导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另一方面,要着力补齐短板、拉长长板、锻造新板,持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要深刻把握食品安全新形势新要求,以“四个最严”要求为统领,压实各方责任,服务产业发展,严防风险隐患,强化基层基础,深化社会共治,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更多老百姓可感可知的工作成果。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全力做好《条例》宣贯,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以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上守护食安的满意答卷。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和部分直属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相关处室、部分直属单位和食品检验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江苏省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促进江苏省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文将从立法必要性、立法过程、工作思路、主要内容、重点规定等方面全面介绍《条例》:
立法必要性
食品安全关系每个人的健康安全,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是影响国计民生的大事。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之高、法治建设之快、政策措施之严、改革力度之大前所未有,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开创新局面。为推动食品安全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江苏有效实施,加强全省食品安全领域法治化建设,制定《条例》十分必要。
制定食品安全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根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党的二十大报告正式将食品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突出强调要“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迫切需要制定食品安全条例,建立健全科学、严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推进全省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制定食品安全条例是进一步提升江苏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迫切需要。江苏省一直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出台后,江苏省相继制定了《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对加强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和小餐饮的监管,便利小微生产经营主体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上位法对于一些涉及地方事项的规定相对原则,对于食品安全工作具体管理职责、小食杂店经营监管等缺乏具体的规定,不能完全适应江苏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为此,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法规制度,针对江苏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对上位法进行补充、细化,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
制定食品安全条例是促进江苏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江苏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多达120余万家,具有体量大、人员多、业态广等特征,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食品产业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亟需立法予以引领和规范,构建支持食品产业发展的多元化保障机制,促进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如对于连锁食品经营、网络食品经营、跨境电商食品经营、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使用管理等,目前法律规定尚不明确,一些实践中不合理的做法制约了行业长远、健康发展,存在风险隐患,有必要通过制定《条例》加以规范,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健康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立法过程
食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受到社会普遍关注。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根据各方意见,及时将《条例》列为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正式项目。江苏省政府高度重视《条例》的起草工作,在对立法必要性、可行性、拟设立的主要制度进行认真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组织起草、审核《条例》草案。省人大财经委提前介入、加强指导,全程参加草案起草调研工作。2023年8月30日,省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条例草案。9月下旬,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为了高质量做好《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根据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会同省人大财经委、省市场监管局组成工作专班,开展了扎实细致的调研、论证、修改工作。一是多渠道多形式征求意见。通过江苏人大网公布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广泛听取各相关部门、市县人大、立法联系点、地方立法研究基地、专家学者及食品生产经营者等各方面意见;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企业家、从业人员意见;省人大机关民意征集办公室通过调查问卷等形式征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和建议。二是深入调研科学论证。赴苏州、南通、连云港等地开展调研,了解基层单位、企业、消费者的需求和关切;组织有关部门对《条例》草案的框架结构、主要制度、重点条款等进行分析研究、重点论证。三是认真修改完善草案文本。在充分吸收采纳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相关部门、专家学者、企业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草案多次进行修改完善。
2023年11月下旬,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表决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的议案》。
2024年1月26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工作思路
一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决策部署,推进落实食品安全战略和健康中国建设以及江苏省委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
二是妥善处理相关法律关系。注意处理好《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江苏省相关地方性法规之间的关系,紧扣与食品安全直接相关的事项加以规范。
三是着力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查找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重点问题,认真梳理分析一些特定饮食经营模式、消费模式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的新问题、新挑战,健全完善食品新业态、新模式监管制度,标本兼治、综合施策。
四是努力突出江苏地方特色。总结提炼全省各地成功做法和经验,深入研究食品安全领域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和趋势变化,推动构建符合江苏实际、具有江苏特色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
五是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征求、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对在常委会审议、立法调研、咨询论证、民意征集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一一进行梳理、分析研究,对合理的意见建议都予以吸收采纳,凝聚最大共识。
主要内容
《条例》共6章80条,分别为总则、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主要内容有:
(一)关于总则。第一章总则共13条,主要明确了立法目的、立法依据、适用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政府属地管理及部门监管责任、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等内容。
(二)关于食品生产经营。第二章食品生产经营分为4节(即一般规定、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特殊食品、网络食品经营)、共36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江苏实际,细化、补充了相关具体监管措施。
(三)关于食品安全保障。第三章食品安全保障共10条,主要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有关标准、食品检验等作出规定。
(四)关于监督管理。第四章监督管理共9条,主要对信用监管、智慧监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食品安全监管技术和队伍支撑、食品生产经营退出机制、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等作出规定。
(五)关于法律责任。第五章法律责任共10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相关违法行为处罚的规定,以及授权由省一级对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等小微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作出具体处罚的规定,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有关义务性、禁止性行为,区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摊贩和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等不同类型生产经营主体,设定了相应的处罚。
(六)关于附则。第六章附则共2条,对《条例》有关术语的含义和实施日期作出规定。
(文章来源于中国食品安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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