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路出品: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点精讲七
已报名2024年税务师考试的考生要抓紧时间投入学习了,今天我们学习的内容是《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的第一章第三节:行政行为4。
考点8: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有利于公民知情权的实现。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绝对不公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相对不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二)具体要求
| 主动公开 | 时限 |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 方式 |
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方式 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 |
|
| 依申请公开 | 时限 |
(1)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 (2)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时限 答复; (3)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
| 收费 |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
考点9:行政事实行为
1.行政事实行为指不以产生、变更或消灭行政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而产生事实上效果的行为。
2.特征:
(1)公法上的行为;
(2)实施行政职权的行为;
(3)不以产生法律效果为目的。
3.种类
| 种类 | 定义 | 示例 |
| 执行性 | 行政行为的内容付诸实现的行为 |
(1)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进行的没收物品行为 (2)民政机关根据行政给付决定发放特定人生活补助金的行为 |
| 通知性 | 行政机关作出的不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意见表示行为 | 对相对人提出的意见、劝告、提供的咨询服务(气象报告) |
| 协商性 | 指行政机关在作出正式的行政行为之前,与相对人就某些问题作出的不具有法律效果的协商行为 | 签订行政合同前与公民的协商沟通 |
4.行政事实行为的合法性
(1)行政主体合法;
(2)行政权限合法;
(3)程序合法
5.法律救济
对已经作出的违法行使职权对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的行政事实行为,行政相对人有权提出国家赔偿(不能提行政诉讼)。
6.行政指导
方式:行政主体通常以指示、劝告、希望、建议、鼓励、信息服务等
形式实施指导。
特征:(1)行政性;(2):非强制性
约束:(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指导应有法律依据
(2)行政机关应在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指导
(3)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指导时应遵守有关程序法的规定
(4)行政指导应遵循平等、公正原则
救济: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指导不服的,不能够提起行政诉讼。但行政相对人对于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政指导行为,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提示】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条件:相对人有实际的损失;损失是由于接受行政指导所致;指导时存在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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