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24年加强房建和市政工程监管措施的相关通知
近期,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广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监管若干措施》发布了有关要求通知,同时废止了2021年6月17日印发的《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监管若千措施(试行)》(豫建行规〔2021)3号)。通知省内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文件内容主要明确了任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加强监管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措施。以下是对部分的详细解读:

首先提到的是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建设单位需要承担施工发承包管理和工程质量安全的首要责任。企业内必须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任命符合资质的项目负责人,并定期检查项目现场,发现管理人员未履职或承包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其次,项目经理岗位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若确实需要变更,必须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并按法律程序变更施工许可证。未履行变更手续的,原项目经理将按未在岗履职处理。同时,约定的项目经理未到岗或违反规定同时在多个项目任职的,将受到处罚,并列入不良信用信息并向社会公开。
然后,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实名制管理:要求将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信息纳入实名制管理系统,确保其带班生产时间不低于所负责项目的80%。对于缺岗、脱岗、违规串岗的情况,主管部门将进行查处并向社会公开。
随后,信息化监管:提出完善监管平台,推动市场与现场的联动,并将违法信息在监管平台公开,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进行常态化线上监管。
最后,建筑市场清出机制:对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建筑企业进行标注,并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无产值或增值税的企业进行资质核查,不符合标准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将撤回其资质证书。
总而言之,这些措施旨在加强建设工程领域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我的课程
我的订单
我的消息
听课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