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北京:不满足建造师资质标准不得承揽新工程!
近期,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以下简称建市规3号文)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监管系统异常预警功能,着力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监管系统异常预警功能的通知》。那该则通知会对建造师资质有什么影响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文章提到:为深入贯彻市政府关于“4·18”重大火灾事故整改工作要求,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落实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主体责任,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经系统比对发现的注册建造师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条件的企业标注资质异常,并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公开已标注资质异常企业的信息,同时在其下载打印的电子证书使用件上同步进行标注。标注期间,资质不达标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事项,不得承揽新的工程。
这意味着该企业在一定期间内不能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事项,也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项目。这样的规定旨在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因为只有具备相应资质标准的企业才能胜任工程项目,并能够有效地管理和监督工程施工过程,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保障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该则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监管的具体措施和要求是什么呢?分析如下:
①完善系统功能: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监管系统的异常预警功能进一步完善,将注册建造师的资质标准要求嵌入审批系统中,并定期进行比对,比对结果将向社会公示。
②标注资质异常:对经比对发现注册建造师资质不达标的企业进行标注异常,并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公开相关信息,同时在企业的电子证书上进行标注。标注期间,资质不达标企业不得申请资质许可事项或承揽新工程。
③企业自查整改:建筑业企业应确保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满足资质标准条件,并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企业的资质异常标注信息,如有异常应及时整改。
④法人责任:选择建筑业企业作为施工单位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应主动查询企业资质信息,选用资质达标的企业,并在施工过程中关注企业的资质情况,如发现异常应提醒企业整改。
⑤部门监管:相关主管部门应结合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及时了解企业资质情况,对发现的异常企业督促其整改。
⑥执法检查和通报:市、区相关部门在执法检查和事故处理中发现企业资质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报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⑦也在这一通知印发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之前的相关通知。这些措施旨在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从而有效防范类似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这则通知表明了北京市住建委对建筑行业资质的重视,其中包含企业对项目经理这一重要岗位的建造师证书资质证明。而建造师在建筑工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负责工程的管理、监督和施工等工作。因此,只有具备合格的建造师证书,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这也体现了北京住建委对建筑行业从业人员资质的严格要求,确保了建筑工程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可持续发展。
文章信息来源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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