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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级安工《安全生产管理》关键知识考验(35)

2024-10-24 15:47:35

随着2024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钟声渐行渐近,每一位考生都如同即将踏上征途的勇士,心中既充满对未知挑战的敬畏,也怀揣着对成功的深切渴望。在这场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的双重考验中,清晰明朗的安全管理责任划分无疑是每位考生必须牢牢掌握的关键。为此,优路教育特地为考生们量身打造了《考前三页纸》备考资料,本篇内容聚焦于《安全生产管理》科目中生产经营单位及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责任这一知识重点,旨在帮助考生们高能备考,把握考试要点。



考点三十五:生产经营单位及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责任

(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

1.生产经营单位发包工程项目,应以生产经营单位名义进行,严禁以某一部门的名义进行发包。

2.生产经营单位应明确发包工程归口管理部门,统一对发包工程进行管理。

3.要对承包商进行资质审查,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安全业绩好的企业作为承包商。

4.要对进入本单位的承包商人员进行全员安全教育。

5.向承包商进行作业现场安全交底。

6.对承包商的安全作业规程、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对承包商的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

7.及时收集承包商的信息,建立安全表现评价准则,定期对承包商的安全业绩进行评价。同时将评价结果通过预先确定的渠道反馈给承包商管理层或上级部门,以促进其改进管理。

8.对不能履行安全职责,甚至发生安全事故的承包商,要予以相应考核直至清退。

(二)承包商安全管理责任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承包商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承包商应确保员工开展各种作业之前,接受与工作有关的安全培训,确保其知道并掌握与作业有关的潜在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置方案。作业之前,承包商应确保员工了解并执行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作业规程。

4.同一工程项目或同一施工场所有多个承包商施工时,生产经营单位应与承包商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包单位对各承包商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5.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在安全生产管理的广阔天地里,生产经营单位与承包商如同紧密相连的双翼,共同承载着守护生产安全、促进和谐发展的重任。优路教育《考前三页纸》中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及承包商安全管理责任的知识重点,不仅是对考试内容的深度挖掘,更是对实际安全管理工作的一次深刻反思与总结。通过这份备考资料的深入学习,考生们将能够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各自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责任与担当,为即将到来的考试做好充分准备。在此,优路教育衷心祝愿所有考生都能取得优异的成绩,开启职业生涯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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