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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级安工《安全生产管理》起跑冲刺指南(40)

2024-10-24 17:02:13

随着2024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日益临近,考生们的心情愈发紧张而充满期待。在这场专业知识与实战能力的双重考验中,对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的深入了解,无疑是考生们必须掌握的关键一环。为了助力考生们更有成效地备考冲刺,优路教育匠心独运,精心打造了《考前三页纸》备考资料。本篇内容,我们将聚焦于《安全生产管理》科目中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的知识重点,通过精炼而深入的解析,为考生们的备考之路点亮一盏明灯。



考点四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参照事故类别进行分类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 20 类。

参照事故类别进行分类

(1)物体打击,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物体直接打击人体)

(2)车辆伤害,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指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物体打击等。

(5)触电,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6)淹溺,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淹溺。

(7)灼烫,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8)火灾。

(9)高处坠落,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10)坍塌,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如挖沟时的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等,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和车辆、起重机械、爆破引起的坍塌。

(11)冒顶片帮。

(12)透水。

(13)放炮,指爆破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14)火药爆炸,指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加工、运输、储存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15)瓦斯爆炸。

(16)锅炉爆炸。

(17)容器爆炸。

(18)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

(20)其他伤害。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分类,是安全生产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关乎到事故的记录与统计分析,更直接影响到后续的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优路教育《考前三页纸》中关于这一知识重点的详尽阐述,为考生们提供了清晰的事故分类框架,通过这份备考资料的深入学习,考生们将能够更加熟练地掌握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分类方法,为未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我们也希望考生们能够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与实战能力,为企业的安全生产贡献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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