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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须知|2023年甘肃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考条件内容详解

2024-05-08 13:47

各市州、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人才服务中心:

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15号令)《甘肃省中医药条例》和《甘肃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甘卫发〔2019〕38号)的有关规定,省卫生健康委决定开展2023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甘肃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甘卫发〔2019〕38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我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二、报名环节

本次考核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申请参加我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人员应在2023年8月14日~8月30日登录填报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环节为网上报名后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初审合格的人员)

现场提交材料时间:2023年8月31日~9月5日。现场提交材料地点: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并另行通知。

现场提交材料时,申请人和推荐医师须亲自到场,签署承诺书(附件5),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以供审核(原件为身份证、各类资格证、证明等)。

三、网上报名填报内容、上传附件和现场确认的资料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人。需填报、上传和现场确认以下材料: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报名系统填报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验原件,上传复印件);

3.中医医术专长综述(不少于1500字),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在报名系统附件2内填写);

4.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报名系统上传5例反映所从事专长疾病诊疗过程的医案,需提供患者的真实姓名、住址、电话,见附件6);

5.两名推荐医师的推荐材料:需附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上传复印件);

6.指导老师的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上传复印件);

7.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复印件,跟师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5年(时间截止2023年6月30日、验原件,上传复印件);

8.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5年的证明材料(每年跟师实践不少于120个工作日,学习心得体会每年1篇,学习笔记每年5篇,临床实践记录每年5篇,体现师承指导老师学术特长和经验的跟师学习经验总结3000字以上等),报名系统上传相关材料;

9.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出师结论(在报名系统附件2内填写);

10.指导老师所在医疗机构对师承人员学习情况、职业道德、临床能力的书面评价意见(在报名系统附件2内填写);

11.近期二寸白底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要求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不得更换(现场确认时提交)。

(二)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人。需填报、上传和现场确认以下材料: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报名系统填报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验原件,上传复印件);

3.中医医术专长综述(不少于1500字),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在报名系统附件3内对应部分填写);

4.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报名系统上传5例反映所从事专长疾病诊疗过程的医案,需提供患者的真实姓名、住址、电话,见附件6);

5.至少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在报名系统内填写附件3)及其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报名系统上传复印件);

6.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系统附件3内填写,相关证明材料报名系统上传);

7.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证明原件(由长期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或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见附件7),至少10名患者认可疗效的推荐证明(提供患者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电话,见附件8),报名系统上传相关材料;

8.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即2017年7月1日)之后的部分,需提交中医医师指导医术实践活动情况证明(附件9),报名系统上传;

9.近期二寸白底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要求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不得更换(现场确认时提交)。

(三)在1999年5月1日前取得中医师(士)专业技术职称,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但未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申请人。需填报和上传材料为:

除填报和上传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要求的1.2.3.4.5.6.7要求外,还需上传《中医师(士)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时提交)。

注:《中医师(士)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县级以上职称管理部门的认证文件复印件,两者选其一上传即可。

(四)取得本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且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的申请人。需填报和上传材料为:

除填报和上传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要求的1.2.3.4.5.6.7要求外,还需上传本人中医一技之长《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时提交)。

(五)在本省已经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申请人。需填报和上传材料为:

除填报和上传师承学习人员要求1.2.3.4.5.6.7.8.9.10要求外,还需上传《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时提交),以及继续跟师学习满两年的证明材料(经公证的跟师学习合同、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由指导老师和所在医疗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等)。

(六)在本省已经取得《民族医资格证书》或民族医从医资格的申请人。需填报和上传材料为:

除填报和上传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要求的1.2.3.4.5.6.7要求外,还需上传本人《民族医资格证书》或民族医从医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时提交)。

以上申请材料全部实行网上填报,初审通过人员现场确认时只需提交所有证明、证书原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照片(2张)。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过程中涉及到中医疾病名称与分类代码、中医医疗技术的,应当按照《中医疾病名称与分类代码表》《中医医疗技术目录》规范填写。申请人选择本人擅长治疗病证或科目,每人限报一个病证科目或同一个病证科目下不超过3个病证。同时,根据实际治疗情况,选择内服方药及在《中医医疗技术目录》中选择所用中医医疗技术,外治技术类应明确医疗技术种类,一般不得超过3类中医医疗技术。

 


五、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分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基础理论测试和面试考核两个环节进行。

(一)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基础理论测试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基础理论测试以试卷答题方式进行,测试时长2小时,测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上午9:00~11:00时(暂定)。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基础理论测试合格者进入中医医术确有专长面试考核阶段,中医医术确有专长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测试地点:甘肃中医药大学(具体测试、面试时间及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面试考核

1.内服方药类考核程序

(1)医术专长陈述。

(2)现场问答,申报者根据考核专家提问中医内服方药类专长知识题进行口述。

(3)诊法技能操作,以内服方药为主,配合使用外治技术的,适当增加外治技术操作考核内容。

(4)现场辨识中药及相关理论知识。

2.外治技术类考核程序

(1)医术专长陈述。

(2)现场问答,申报者根据考核专家提问中医外治技术类专长知识题进行口述。

(3)外治技术操作,以外治技术为主,配合使用中药的,适当增加诊法技能操作考核内容。

(4)现场辨识中药及相关理论知识。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以专家现场评议(面对面)的方式进行。考核专家根据参加考核者的现场陈述,结合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等,围绕相关病证的疗效评价关键要素进行分析评估并提问,对其医术专长的效果进行现场评定。

 

六、考核合格标准

经综合评议后,考核专家对参加考核者进行打分,并对其在执业活动中能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证的范围进行认定。考核过程中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考核程序、考核组织、考核管理等工作进行现场监督,考核结果最终确定后,在全省进行公布。

 

七、组织管理

(一)成立甘肃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专家委员会。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综合协调,研究解决考核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加强对考核工作的指导,统筹开展考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一处,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考核专家委员会设中医和藏医两个组,负责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的考核业务指导,对考核专家提交的相关认定内容进行研判。

(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安排开展好报名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得擅自放宽报名条件。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三)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广泛做好考核报名工作的宣传,通过广泛宣传,让有一技之长,为群众看病就医发挥重要作用的人员应知尽知。争取各种途径将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受理地点(窗口)等信息告知申请人,并做好政策解读。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初审、复审及上报工作。

(四)已取得中医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慎报申请参加专长医师考核,如参加专长医师考核合格后执业资格注册,需注销原中医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执业资格后才能注册专长医师执业资格,每个医师不能同时拥有两个类别执业医师身份。

本通知相关附件电子版,请在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下载。

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一处

联系人:张蜀青

联系方式:(0931)4818135

省卫生健康委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徐晓燕

联系方式:(0931)8677175

网上报名系统

技术支持负责人:张鹏

联系方式:18293221122


以上内容来源于: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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