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要求或提高?云南部分监理工程师及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
监理企业及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对于监理行业来说具有重要的作用,企业和项目业主在选择监理公司或监理工程师时,通常会参考信用评价结果。4月9日,云南住建厅发布公告,将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工程质量监督支队,按规定完成2023年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信用评价工作结果进行了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云南省2023年度水运工程监理企业 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2〕774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水运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水函〔2024〕309号)的文件要求,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工程质量监督支队按规定完成了2023年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信用评价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4年4月10日至4月2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信用评价结果如有异议,可进行举报或申诉。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
联系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彩云北路云秀路金路苑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工程质量监督支队行业管理处。
邮编:650214 电子邮箱:18480172@QQ.com
联系人:曹志雄 电话:0871-63926355
附件1:云南省2023年度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2:云南省2023年度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4月9日
监理工程师作为监理企业的一部分,企业的信用评价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在个人信誉上而且对于监理工程师个人来说,工作在信誉良好的监理企业中,通常会有更高的工作满意度,因此监理工程师应该了解,隶属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对他们个人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相反,在监理企业进行信用评价时,监理工程师的行为和工作表现是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监理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与监理工程师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监理企业及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对于维护工程质量、推动行业自律、引导职业道德规范以及监理工程师的个人职业生涯都有深远的影响。无论是监理工程师还是监理企业,都有坚守信用的底线,促进监理事业的发展,推动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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