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河北农大经济管理学院考研调剂复试通知
根据《河北农业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河北农业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河北农业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以下简称“须知”),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河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各专业(领域)复试小组、保密小组、保障小组等,各小组分工职责参照《经济管理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网址详见附件1)执行。
(二)招生计划及初试成绩要求
2024 年学院各专业调剂招生计划如下表:
专业代码 |
专业(领域)名称 |
学习方式 |
调剂计划指标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学术型硕士)
|
全日制
|
3 |
120200 |
工商管理学(学术型硕士)
|
全日制
|
5 |
120300 |
农林经济管理(学术型硕士)
|
全日制
|
9 |
0903J1 |
农业生态环境(学术型硕士)
|
全日制
|
1 |
125300 |
会计(专业型硕士)
|
非全日制
|
5 |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表:
专业代码 |
专业(领域)名称 |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
总分 |
单科(满分等于100) |
单科(满分>100) |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338 |
47 |
71 |
120200 |
工商管理学
|
347 |
49 |
74 |
120300 |
农林经济管理
|
347 |
49 |
74 |
0903J1 |
农业生态环境
|
251 |
33 |
50 |
125300 |
会 计(专业型硕士)
|
201 |
52 |
104 |
我院接受的所有调剂考生(含外单位调剂考生及校内调剂考生),须通过“调剂系统 进行调剂,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2024 年 4月 8 日 00:00-12:00,调剂系统关闭后 24 小时内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 36 小时。锁定期间原则上不得解锁,如考生确有解锁需求,为防止被他人冒名解锁,须考生本人向调剂招生单位电话申请解锁。超过锁定时间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待我院调剂人选确定结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
(三)复试比例
在生源充足的基础上实行差额复试,各专业一志愿考生差额复试比例 200%(以专业调剂招生计划为基数)。调剂生源不足差额比例的专业,按实际考生人数确定复试范围。
(四)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
(五)复试内容
参照《经济管理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执行。
(六)复试重要环节时间地点安排
1.资格审查:2024 年 4 月 11 日下午 2:30-6:00,经济管理学院 116 室(详见本文件“(七)资格审查”)。非全日制定向考生另需提交《河北农业大学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复印件,《河北农业大学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原件扫描版2024 年 4 月 10 日前发送hbndjgy5@163.com 邮箱。
2.笔试及加试(闭卷):
各专业学术型硕士专业课笔试:2024 年 4 月 12 日上午 8:00-10:00;经济管理学院 408 室;
会计硕士专业课笔试:2024 年 4 月 12 日上午 8:00-10:00,经济管理学院 411 室;
会计硕士政治加试:2024 年 4 月 12 日上午 10:15-12:15,经济管理学院 411 室;
各专业需要加试本学科(专业)本科课程加试:2024 年 4 月12 日晚 19:00-21:00,经济管理学院 411 室。
具体考试科目见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河北农业大学 2024 年硕士入学考试复试科目及参考书”“河北农业大学2024 年硕士入学考试复试科目及参考书”执行。
3.面试
2024 年 4 月 12 日下午 2:30 开始,经济管理学院楼内(下午2:00 前,考生到 116 室,先抽签确定复试顺序,然后由工作人员通知复试房间号)。
以上提及的所有复试地点均在保定市乐凯南大街 2596 号河北农业大学校区经济管理学院。
接收复试通知的考生若放弃复试应提前声明。
(七)资格审查
学院安排专人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参照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硕士招生 1】《经济管理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硕士招生 3】《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考生明白纸》中要求执行。
(八)思想品德考核
参照《经济管理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执行。
(九)录取
1.复试成绩计算
参照《经济管理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执行。
2.总成绩排序
(1)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队。
(2)按总成绩高低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再相同的按初试外语成绩高低排序,以确定最终排名。
3.录取原则
(1)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先行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
(2)参加复试且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后期学校若有名额调整,将按排序依次录取(我校招生计划调整前,已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再予以考虑)。
4.复试不合格考生的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专业课笔试、外语水平测试、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理论
(会计硕士)等任一项考核成绩不及格(低于满分分值的 60%)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低于满分分值的 60%)者;
(5)体检不合格者;
(6)发现有其他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者。
(十)体检
体检相关要求参见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河北农业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的通知”。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在本学院网站将调剂复试名单、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十二)导师确定
导师确定考生选报导师的时间和相关说明将在复试结束后,在河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请相关考生及时关注并配合工作。拟录取考生可提前在河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网站查询相关导师信息。招生导师名单将在河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公布。
(十三)监督举报
对考试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电话:详见附件1
邮箱:358961673@qq.com
(十四)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确定后将在河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主页公布。
(十五)其它
1.参加加试、专业课笔试的考生,可携带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参加加试和笔试
2.未尽事宜参照《经济管理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本方案涉及内容如与学校相关文件冲突,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特殊事宜,按相关规定或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执行。
河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