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一级建造师证书是否可以对应中级职称问题作出回复,明确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一建证书可一证两用,与职称证书有同等效力,无需补发职称证书,以下是内容详情。
提问:您好,请问下甘肃省的一级建造师证书是否可以对应中级职称,有一级建造师证书是否需要另外在评中级职称,是否已出台相关文件?
回复: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研究,现就您询问的事项答复如下:
《甘肃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99号)明确规定:本专业技术人才取得的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一级建造师对应工程师职称(中级),并可作为申报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的条件,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实行一证两用,无需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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