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24年二级造价工程师第16批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
在推进工程造价领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过程中,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始终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法规开展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审核工作。近日,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及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我厅已完成对2024年度第16批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的审核,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旨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注册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关于2024年度第16批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二级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建(科)〔2023〕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有2人符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4年11月2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厅窗口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电话。
举报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
举报电话:0951-6982782
邮编:750001
附件:符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第16批)
我们诚挚地邀请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监督,对公示名单上的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情况提出宝贵意见或反映相关问题。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认真对待每一条反馈,确保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工作的严谨性和规范性。公示期满后,我们将根据反馈情况,依法依规作出决定,并持续推动工程造价行业健康发展,为自治区乃至全国的城乡建设贡献力量。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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