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知 2024年广东省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全步骤指南

2024 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步入申请阶段,对于广东省的考生而言,了解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的全步骤至关重要。法律职业资格是法律从业者的敲门砖,而申请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关乎着考生能否顺利获得这一重要资格。广东省作为经济和法治建设较为发达的地区,其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有着严格且细致的要求。从申请条件到具体的申请时间、材料准备以及提交方式等,考生们都需要全面、准确地掌握。只有熟悉这些内容,才能在申请过程中避免失误,确保自己的努力能够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开启自己在法律领域的职业之旅。
一、2024年广东省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通过2023年、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的人员,2024年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一)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于2024年12月4日8时至12月10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完成网上填报信息程序后,申请人应于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到受理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现场提交材料时,申请人对网上填报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且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完成网上填报信息后,应当到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对于具有2024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已于主观题考试成绩发布前将户籍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户籍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方可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在成绩查询页面下载打印《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届毕业生成绩合格凭证》。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以现役军人身份报考的申请人,除提交居民身份证外,还需出示本人有效现役军人身份证件。
2.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1)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以及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交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2)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现役军人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申请人需提交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3)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持军队院校或2001年及以前国内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5年1月2日。
(三)审查、核查和审核认定
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司法部报送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司法部完成审核认定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1.资格申请人无需提交证件照片。制作《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照片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照片信息统一印制。
2.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人员,重新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以申请授予A类或者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向司法行政机关交回已取得的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四、其他事宜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适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的其他事宜按照《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五、各地现场受理资格申请地址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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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 |
现场受理资格申请地址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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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31号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电话:020-83324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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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 电话:0755-82019607现场提交材料期间电话:0755-88127497,0755-88127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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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 |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珠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电话:0756-2662093、2662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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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 |
地址:汕头市华山路16号市司法局一楼汕头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 电话:0754-88178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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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1号佛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 电话:0757-83326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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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 |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环园东路3号韶关市司法局一楼大厅 电话:0751-8469436、8469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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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 |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沿江东路5号河源市司法局 7楼704室(法律职业资格证办理窗口) 电话:0762—382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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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 |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三路85号梅州市司法局二楼律师工作管理科204室 电话:0753-2308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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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 |
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86号惠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三楼培训科 电话:0752-2167773,0752-2167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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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
地址:汕尾市城区腾飞路114号汕尾市司法局办公大楼门口右侧一楼 电话:0660-3373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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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 |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二楼综合服务三区 电话:0769-2248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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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 |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68号中山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电话:0760-88363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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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 |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广新路9号2栋江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电话:0750-3887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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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 |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107号阳江市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电话:0662-3329131、3369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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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 |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南路95号湛江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电话:0759-3770097、0759-377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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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 |
地址:茂名市人民北路15号茂名市司法局 2楼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电话:0668—3395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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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 |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景泰路13号肇庆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楼 电话:0758-2741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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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 |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66号司法局大楼十楼1001室律师管理科 电话:0763-3364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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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 |
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197号华信大厦7楼潮州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电话:0768-2210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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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 |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555号市机关办公大楼2号楼817室 电话:0663-8768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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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 |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113号云浮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 电话:0766-8868190 |
总之,2024 年广东省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全步骤指南为考生们提供了明确而详细的操作指引。考生们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认真准备并按时提交各项申请材料。在整个申请过程中,要保持细心和耐心,注意每一个细节,确保信息的准确无误。同时,要密切关注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和公告,以便及时了解可能出现的变化和补充要求。希望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考生都能顺利完成申请,成功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为广东省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专业力量,在法律职业道路上迈出坚实的一步,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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