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浙江考生注意: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请及时完成

2024-12-06 17:46:50

浙江省的考生们注意啦!2024年度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的申请工作已经正式启动。这是一项关乎你们未来法律职业生涯的重要事项,因此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为了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和及时完成,我们特别提醒广大考生要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和公告,了解申请的具体条件、流程以及所需材料清单。只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和规划,才能确保自己能够顺利获得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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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省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要求:

 

通过2023年、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的人员,2024年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一)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我省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于2024年12月4日8时至12月10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完成网上填报信息程序后,申请人应于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到受理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现场提交材料时,申请人对网上填报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且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完成网上填报信息后,应当到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对于具有2024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已于主观题考试成绩发布前将户籍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户籍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在香港、澳门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向司法部委托的内地驻港、驻澳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居住在台湾地区的居民参加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收到《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申请办理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通知书》后,可在台北市办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转递事宜。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方可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在成绩查询页面下载打印《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届毕业生成绩合格凭证》。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以现役军人身份报考的申请人,除提交居民身份证外,还需出示本人有效现役军人身份证件。

 

2.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1)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以及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交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2)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现役军人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申请人需提交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3)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持军队院校或2001年及以前国内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5年1月2日。

 

(三)审查、核查和审核认定

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司法部报送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司法部完成审核认定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宜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适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的其他事宜按照《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各市司法局联系方式、地点:

 

杭州市司法局

地点: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

电话:0571-85256555,85256553

 

宁波市司法局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746号

电话:0574-87323218

 

温州市司法局

地点:温州市学院中路291号407室、409室

电话:0577-88325408、88360907

 

湖州市司法局

申请分数核查地点:湖州市吴兴区仁皇山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4号楼14楼1421室

资格申请受理地点:湖州市吴兴区仁皇山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1楼湖州市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中心

电话:0572-2399118

 

嘉兴市司法局

地点:嘉兴市中环南路1469号中南大厦13楼

电话:0573-82095114

 

绍兴市司法局

地点:绍兴市越城区胜利西路660号

电话:0575-89116682

 

金华市司法局

地点:金华市四联路458号5号楼5楼

电话:0579-82339001

 

衢州市司法局

地点:衢州市柯城区仙霞中路36号衢州市司法局5楼513室

电话:0570-3086052

 

舟山市司法局

地点: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605室、606室

电话:0580-2027664、2029137

 

台州市司法局

申请分数核查地点: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市政府行政中心2号楼408室

资格申请受理地点:台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椒江区东环大道321-325号)

电话:0576-88893996、88603597

 

丽水市司法局

地点:丽水市城东路99号丽水市司法局四楼403室

电话:0578-2106036

 

浙江省司法厅

2024年11月29日

 

我们深知法律职业资格授予对于考生们的重要意义。因此,在这里再次提醒广大浙江考生要及时、认真地完成申请工作。不要因为一时的疏忽或拖延而错过这次宝贵的机会。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顺利获得法律职业资格,为自己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也期待你们在未来的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成就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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