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考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025-02-13 11:59:37

在备考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征途中,优路教育始终与您并肩作战。为了帮助大家掌握《民法》考点,我们精心整理了2月的考点汇总。今天,我们将聚焦于《民法典》中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胎儿民事权利能力的相关规定,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帮助大家深入理解这些法律条文在实际应用中的意义。优路教育,用专业引领备考之路,助您一臂之力!

更多内容详见>>>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2月考点汇总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单选题】甲怀有双胞胎乙、丙,在怀孕期间乙、丙的爷爷去世,根据遗嘱两孩子分别继承 50 万元。不幸的是,分娩当天(4 4 日)突发地震,乙在分娩过程中未能存活,医院未为丙出具出生证明。甲认为丙出生时发生地震不吉利,便在户籍登记时将其出生日期登记为地震发生后第 2 天(4 6 日)。就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娩出时为死体,自始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B.应当由乙继承的 50 万元自动由丙继承
C.丙自出生时取得民事权利能力
D.即便有医院的分娩记录等作证丙真实的出生日期,丙在法律上的出生日期依旧为 4 6
【答案】A
【解析】《民法典》第 16 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选项 A 正确,选项 C 错误。《民法典》第 1155 条规定,“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乙继承的 50 万元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丙并非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不当然继承该笔遗产,选B 错误。《民法典》第 15 条规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医院的分娩记录等证据如果能足以推翻户籍登记,应当以其记载的真实出生时间为准,选项 D 错误。故本题答案为 A
 
通过对《民法典》第十九条及相关案例的深入解析,相信大家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胎儿民事权利能力的规定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在备考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过程中,理解并掌握这些考点至关重要。优路教育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栏目将继续为大家提供更多高质量的备考资料和考点解析,助力每一位考生顺利通关。让我们携手并进,在法律的海洋中乘风破浪,共同迎接未来的挑战!

 

相关推荐:

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汇总

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汇总

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公布

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2月考点汇总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