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发布通知《北京天津河北等11省(市)考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将于2021年12月19日举行》,其中有关2021法考主观题的通知,详细内容如下: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及防控要求,北京、天津、河北、辽宁、河南、重庆、四川、甘肃、青海考区及江苏常州和江西上饶、九江考区的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将于2021年12月19日举行。应试人员可自12月15日至18日登录司法部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应试人员应于12月5日起登录司法部官网或中国普法网、中国法律服务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每日健康打卡”模块,完成考前14天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及健康信息填报。打印准考证前,需签署健康承诺书。
应试人员要及时关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有关通知,遵守考区所在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主观题考试成绩发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其他事宜,司法部将另行公告 。
文章来源: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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