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

上海市2024年新一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名单公布

2024-12-18 10:16:56
来源: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监理工程师在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为了进一步规范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行为,加强行业管理,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上海市2024年第四十三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在此,我们很高兴地宣布,名单中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已准予延续注册。


关于上海市2024年第四十三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领取注册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现将准予延续注册监理工程师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一)。自本通知网上发布之日起,通过以下方式办理领证手续:


一、现场领证

本人或企业经办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以及原《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取号办理证书领取手续。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11:15停止取号)下午1330170016:30停止取号)。[周五下午至15:3015:00停止取号)]

领证地址:小木桥路683号行政服务大厅领证处。


二、邮寄领取(仅限上海地区)

企业将加盖公章后的《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及原《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邮寄至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注册人员资格管理科,收件人:张老师,卢老师,联系电话:54614788-505454614788-5101,收件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3302B

注:1. 由中心寄送的注册证书采用顺丰到付方式,由收件人自行承担邮资费用。2.注册证书在寄送过程中如发生丢失,收件人可根据相关规定与快递公司协商处理,中心不承担连带责任。


三、执业印章

由印章持有人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印章模式及印章制作所需信息查询详见《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注册人员执业印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建建管[2016]1181号文件。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2024122


请各位监理工程师按照中提供的指引,尽快完成注册证书的领取手续。同时,我们也提醒各位监理工程师,执业印章的刻制需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确保符合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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