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监理《合同管理》考前三页纸知识一:合同与法律知识
在监理工程师的备考道路上,掌握合同与法律知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合同计价方式、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代理的特征与类型、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的区别,以及无权代理、保证和定金等相关知识点,共同构成了合同与法律知识的核心内容。这些知识点不仅关乎监理工程师在日常工作中的合法权益保护,更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有效管理合同风险的重要基石。以下是优路教育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前三页纸中的重要考点总结,快来看看吧。

考点 1:合同计价方式
(1)单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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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
根据计划工程内容和估算工程量,在合同中明确每项工作内容的单位价格,实际 支付时用每项工作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该项工作的单位价格计算出该项工作的应 付工程款。(施工工程“价 ”和“量 ”方面的风险分配对合同双方均显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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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
在发包时施工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尚不能明确确定的情况,发包单位可以在设计工 作尚未完成、工程量清单尚未确定、工程内容无需完整详尽约定的情况下就开始 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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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点 |
投标人只需对所列工程内容报出价格,从而缩短招投标时间,利于尽早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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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点 |
需要在施工过程中协调工作内容、测量核实完成的工程量;且实际应付工程款可 能超过估算,控制投资难度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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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固 定 单 价 |
对承包商而言,存在较大的报价风险。一般适用于工期较短、工作内容和 工程量变化幅度不大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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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变单价 |
与固定单价合同相比,可变单价合同承包商承担价格变化的风险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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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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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
指合同就约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要求,规定一个确定的总价作为业主支付给承包商的 款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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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固定 总价 |
承包商几乎承担了工作量及价格变动的全部风险,因此承包商在报价时应对 价格变动因素以及不可预见因素做充分的估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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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业主而言,在合同签订时就可以基本确定项目总投资额,有利于投资控制; 业主承担的风险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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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工程范围和任务明确,工程设计图纸完整详细,承包商了解现场条件、 能准确确定工程量及施工计划,施工期较短、价格波动不大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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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调 总价 |
市场价格变动等风险由业主承担,与固定总价合同相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 了承包商的风险,但对业主而言,突破合同既定价格的风险有所增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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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调总价:市场价格变动等风险由业主承担。与固定总价合同相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承 包商的风险,但对业主而言,突破合同既定价格的风险有所增大。
施工期限一年左右的项目可考虑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以签订合同时的单价和总价为准,物价 上涨等风险由承包商承担;对建设周期一年半以上的,则应考虑施工期间市场价格等的变化, 宜采用可调总价合同。
(3)成本加酬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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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
也称为成本补偿合同或成本加成合同。采用这种合同,承包商利润有保证,价格 变化或工程量变化的风险基本都由业主承担。 但承包商往往缺乏降低成本的激励,还可能通过提高工程成本而增加自身利润, 不利于业主的投资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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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
工程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难以预先确定,时间特别紧迫(如抢险救灾)的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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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点 |
可以简化招标、节省时间,不需等到设计图纸完成后才开始招标和施工,实现设 计和施工工作的搭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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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1)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 2)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 3)成本加可变酬金合同 |
考点 2: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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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 |
内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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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 |
如: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建筑物等 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也是物(如借款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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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 |
行为多表现为完成一定的工作,如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等(监理) 行为也可以表现为提供一定的劳务,如绑扎钢筋、土方开挖、抹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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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成果 |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在特定情况下是公知技术。如:专利权、工程设计成果 |
考点 3:代理的特征
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不属于代理行为, 被代理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
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既包括合法行为也包括不当代理行为)
考点 4: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1.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因此又称为意定代理。
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 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冥想期限)
2.法定代理
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法定代理主要是为维护无行为能力或限制 行为能力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代理方式。
考点 5: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民事、经济活动。无权代理包括以下三种 情况:
(1)没有代理权而为的代理行为;
(2)超越代理权限而为的代理行为;
(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对于无权代理行为,“被代理人 ”可以根据无权代理行为的后果对自己有利或不利的原则, 行使“追认权 ”或“拒绝权 ”。
考点 6:保证
1.保证概念和方式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 责任的行为。保证法律关系至少必须有三方参加,即保证人、被保证人(债务人)和债权人。 保证的方式有两种,即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 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人的资格
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
以下组织不能作为保证人:(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 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2)国家机关。(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 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3.保证合同的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保证的方式;(4) 保证担保的范围;(5)保证的期间;(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4.保证责任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 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 个月。
考点 7: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 作为担保。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
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 生效。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 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通过深入学习和理解这些知识点,监理工程师将能够更准确地把握合同签订的要点,有效规避合同风险,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也将为未来的职业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助力监理工程师在职业生涯中不断攀登新的高峰。在备考过程中,建议考生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所学知识,不断总结经验,为成功通过监理工程师考试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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