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第九批)查看!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第九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相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核,共有4195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同时也有959人不符合注册条件。现将审核通过及未通过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7日。
公示内容
关于2025年度第九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徐*平等4195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李*乐等959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司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电话:010-68331219
010-58934733
附件:1.4195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2.959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25年3月24日
初始注册流程解析
对于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申请人而言,了解并熟悉注册流程至关重要。以下是初始注册流程的一般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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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申请人需通过指定的在线平台或邮寄方式提交注册申请,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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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保申请人符合注册条件。审核过程中,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或修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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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与异议处理:审核通过后,会进行公示,如前文所述,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相关部门会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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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书发放: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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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与注册维持:获得注册证书后,造价工程师需按照相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以维持其注册资格。
后续安排建议
对于成功获得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的申请人,以下是一些后续安排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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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行业动态:造价工程师应持续关注建筑行业的政策法规、市场动态和技术发展,以便更好地服务于项目管理和成本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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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专业技能:通过参加专业培训、研讨会和行业交流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以适应行业发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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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业务领域:在积累一定经验后,造价工程师可以考虑拓展业务领域,如参与工程项目的前期策划、招投标、合同管理等工作,以提升自己的职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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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个人发展:合理规划职业生涯,关注个人成长和发展。可以通过考取更高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参与职称评定等方式,提升自己的职业地位和待遇。
对于未通过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建议他们认真查阅审核意见,了解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具体原因,并据此进行改进和提升。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和指导,以便在未来的注册申请中顺利通过审核。
一级造价工程师作为建筑行业的重要人才,其专业性和公正性对于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成本控制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严格的初始注册审核和后续管理,可以确保造价工程师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建筑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希望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都能顺利获得注册证书,并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取得更大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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