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必备考点九: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考点1】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体制
事项 |
具体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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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 |
归属 |
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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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 |
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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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体制 |
谁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
国务院 |
【重要企业→国务院】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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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 |
【其他企业→地方政府】其他国家出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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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授权谁作为具体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本级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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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
财政部对金融行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对中央文化企业、中国铁路、中国烟草及中国邮政集团等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 |
【速记:邮烟文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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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原则 |
(1)政企分开; (2)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 (3)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
【速记:一不干,二分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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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机关 |
各级财政部门【中央财政部负责中央,地方财政部门负责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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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增资和国有 产权转让的审批 机关 |
本企业转让或增资 |
不转让控制权 |
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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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丧失控股权 |
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本级政府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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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企业转让或增资 |
一般的子企业 |
集团自己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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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子企业 |
由国家出资企业报同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 |
【考点2】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任免和兼职限制
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权
企业类型 |
具体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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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独 |
国有独资企业 |
“任免”高管【无董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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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 |
“任免”董/监(含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 |
如果是职工代表,应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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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参 |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
“提名”董事、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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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
2.管理者的兼职限制
事项 |
企业类型 |
具体规则 |
董事长兼任经理 |
独资(国有独资公司) |
应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 |
控股(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
应经股东会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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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高在其他企业兼职 |
独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独资企业) |
应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 |
控/参(国有资本控股和参股公司) |
应经股东会同意 |
综上所述,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作为202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的必备考点九,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这不仅有助于考生在考试中准确把握考点,更能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为企业的合规经营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有力支持。因此,建议广大考生务必重视这一考点的学习,结合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动态,全面系统地掌握相关知识,为顺利通过考试和未来的职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