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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考点:公司解散与合并

2025-04-29 11:10:31

优路教育作为专业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培训机构,始终致力于为广大学员提供全面的考试信息和考点解析。随着202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日益临近,我们特别整理了《经济法》科目的重要考点,以帮助学员更好地备考。本文将聚焦于“公司解散与合并”的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具体案例和题目解析,为学员深入剖析该考点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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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 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多选题】美美公司和丽丽公司合并为美丽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该合并方式属于吸收合并
B.美美公司与丽丽公司均需要进行解散清算
C.美美公司与丽丽公司需要进行注销登记
D.美美公司与丽丽公司的债权债务由美丽公司承继
【答案】CD
【解析】选项 A ,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选项 BC ,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无需进行清算,但应当办理注销登记;选项 D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继。
通过对以上考点的详细解析,相信学员们对“公司解散与合并”的相关法律规定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优路教育注册会计师培训栏目将继续秉承专业、严谨的教学态度,为学员提供更多高质量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培训服务。同时,我们也鼓励学员们积极备考,充分利用我们提供的各类学习资源和模拟试题,不断提升自己的应试能力和专业水平。祝愿所有学员在202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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