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路出品: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点精讲五
已报名2024年税务师考试的考生要抓紧时间投入学习了,今天我们学习的内容是《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的第一章第三节:行政行为2。
考点4:行政行为的合法、无效、撤销和废止
(一)合法
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
2.行政主体应当在权限范围内实施。
3.内容应当合法、适当。
4.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二)无效:行政行为存在重大且明显违法
《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三)撤销
情形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有瑕疵(主体、权限、内容、程序)
2.行政行为明显不适当
效力:被撤销前有效、被撤销后自始无效
法律后果
1.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
2.行政行为撤销后,行政主体与相对方根据过错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包括赔偿责任)
(四)废止
情形
1.据以作出的法律依据被依法修改、废止或撤销
2.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行政行为不宜继续存在
3.已完成原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国家的行政管理目的,无继续存在的必要
效力:行政行为效力从行为废止之日起失效(不追溯)
法律后果
1.被废止前已给予相对方的权益不再收回,也不再给予;
2.相对方已履行的义务不能要求行政机关返还利益,未履行的可不再履行;
3.因废止给相对方利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主体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考点5:抽象行政行为
一、概念
动态上
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活动。
静态上:
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出来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二、特征
1.对象的普遍性:针对的是某一类人或事,而非特定的、具体的人或事。
2.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行政行为对某一类人或事具有约束力,不仅适用于当时的行为或事件,而且适用于将来发生的同类行为或事件。
3.准立法性:在性质上属于行政行为,但有些抽象行政行为又具有法的特征。
4.不可诉性:抽象行政行为一般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直接对象,但是某些抽象行政行为依法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的“一并”审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