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土建》考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随着2025年的到来,监理工程师新一季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各位考生备考2025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土建》科目,优路教育监理工程师栏目特地编撰了夯基30要点簿。在当前建筑行业日益规范化的背景下,掌握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与管理,已成为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的核心技能之一。本要点簿将深入解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的关键条款,帮助考生全面理解并掌握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查以及专家论证等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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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16: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十一条 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二条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专家应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通过本要点簿的学习,我们希望考生能够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与管理有更深刻的理解,从而在实际工作中能够更加得心应手地应对各种挑战。优路-监理工程师栏目将一如既往地为考生提供专业、实用的备考资料和指导,助力大家在202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迎接更加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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