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

备考2025年监理工程师《法规》夯基考点:招标范围和方式

2025-01-27 05:00:00

随着202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的临近,备考的号角已经吹响。优路教育监理工程师栏目深知考生们对于法规科目的重视程度,因此特别策划了《法规》夯基30要点系列,旨在帮助大家在备考路上更加从容不迫,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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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多考点中,今天我们聚焦于“招标范围和方式”。这一部分不仅是考试的重点,也是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实务问题。掌握好招标的范围、方式以及组织形式,对于确保项目顺利进行至关重要。优路教育将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帮助考生们理解并记忆这些关键点。


考点19:招标范围和方式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

1)可以邀请招标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①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2)可以不招标的项目。除《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①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②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③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④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⑤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通过优路教育的细致讲解,考生们可以更加清晰地把握这些考点,为考试做好充分的准备。我们相信,通过系统的学习和不断的练习,每一位考生都能够掌握这些知识点,顺利通过202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


优路教育监理工程师栏目祝愿所有考生备考顺利,考试成功。我们期待着大家在监理工程师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为我国的工程建设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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