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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2025年监理工程师《法规》夯基考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特点

2025-02-04 07:07:08

随着202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的临近,备考的号角已经吹响。对于广大考生而言,掌握核心知识点是顺利通过考试的关键。优路教育监理工程师栏目深知考生的备考需求,因此特别策划了一系列深度解析,旨在帮助大家夯实基础,从容应对即将到来的挑战。今天,我们将聚焦于监理工程师考试《法规》科目中的一个重要考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特点,为考生们提供详尽的解析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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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27: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特点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是一种委托合同,除具有委托合同的共同特点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当事人双方应是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也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

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委托的工作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所签订的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委托加工合同的标的物是产生新的信息成果或物质成果,而监理合同的履行不产生物质成果,而是由监理工程师凭借自己的知识、经验、技能,为委托人所签订的施工合同、物资采购合同等的履行实施监督管理。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特点有了更深入的理解。考生们在备考过程中,应注重对这些核心要点的掌握,确保在实际应用中能够灵活运用。优路教育监理工程师栏目将持续为大家提供高质量的学习资源和备考指导,帮助大家在202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让我们一起努力,迎接考试的到来,开启职业生涯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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