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工程师

株洲市公布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结果

2025-01-16 14:43:52

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和文件精神,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已完成了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的考后人工核查工作。此次审核旨在确保每位参加考试的考生符合资格要求。经过严格审查,共有3名考生顺利通过,现将这些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关于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湖南省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24〕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人员情况进行了资格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的3名人员予以公示(名单见附表)。

公示期为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7日。

对所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以举报。举报应采用书面形式,反映的情况应该宇,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上述有关举报的材料均应在公示期内,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市人社局专技科0731-28681071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3日

附件: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株洲市考后核查:诚信与透明的体现

此次资格审核严格遵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湖南省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确保了整个过程的公正和透明。所有考生在报名时承诺的信息经过仔细核查,以验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在株洲市进行的这一审核,不仅是对考生诚信的检验,也是对株洲市职业资格考试严谨性的展示。

 

公示期内受理异议

公示期定为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7日。在此期间,对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提出举报。为了确保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举报需采用书面形式,提供清晰的事实依据和详细的情况说明。单位举报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举报则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所有举报材料应在公示期内提交至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逾期将不再受理。考生及社会各界人士均可通过联系电话0731-28681071进行咨询和沟通。

 

后续安排与期望

审核通过的3名人员现已进入公示阶段,接下来他们将获得资格认证,开启新一阶段的职业征程。我们希望这些考生在造价工程师行业继续秉持专业精神,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以智慧和技能为株洲市的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持续关注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发展工作,确保每位通过资格考试的考生都满足职业要求和标准。对于广大考生来说,诚信是职业发展的基石,只有在真实和准确的基础上,才能创造出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我们期待通过此次核查,能够进一步提高株洲市一级造价工程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希望通过的考生以此为起点,在专业道路上不断前行,为自己和城市的未来写下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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