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必备考点三:物权法律制度
【考点1】物的分类(客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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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举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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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动产 |
桌子、手机、书本、汽车、船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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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 |
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在建房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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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禁止流通物 |
国有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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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流通物 |
文物、黄金、药品等【记忆:文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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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流通物 |
绝大多数动产以及不动产中的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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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可替代物 |
寻常的图书、粮食 |
仅限于动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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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替代物 |
名人字画等(独一无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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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消耗(费)物 |
粮食、金钱等(一次性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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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消耗(费)物 |
桌椅板凳(可反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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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分物 |
米、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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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分物 |
牛、汽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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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主物 |
独立发挥效用 |
房屋和钥匙;电视和遥控器;汽车和备胎 提示:主物和从物是两个相分离的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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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物 |
发挥辅助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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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原物 |
—— |
牛、鸡、树 |
(1)原物和孳息存在一物产生另一物的关系; (2)原物和孳息是两个分离的物,树上的果子、怀孕的牛不是孳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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孳息 |
天然孳息 |
牛生的崽、鸡下的蛋、栗子树上掉下的栗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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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孳息 |
房屋的租金、存款的利息、股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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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2】物权的种类(客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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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 |
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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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 |
自物权(完全物权)、独立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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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权 |
建设用地使用权 |
他物权(限制物权)、独立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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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 |
他物权(限制物权)、独立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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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 |
他物权(限制物权)、独立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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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 |
他物权(限制物权)、独立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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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 |
他物权(限制物权)、从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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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 |
抵押权 |
他物权(限制物权)、从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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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 |
他物权(限制物权)、从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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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 |
他物权(限制物权)、从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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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物权法律制度作为202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中的必备考点三,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通过系统学习物权的种类、等知识点,考生们不仅能够构建起坚实的理论基础,还能在解决实际法律问题时游刃有余。面对即将到来的考试,希望每一位考生都能以积极的态度、扎实的准备迎接挑战,在这场知识与智慧的较量中脱颖而出,顺利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开启职业生涯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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