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必备考点六:公司法律制度
【考点1】公司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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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
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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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设立 |
募集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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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
发起人数量为 1—200 人(半数以上在境内有住所) |
1-50 名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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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 |
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 |
发起人认购股份数不少于 35% |
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按章程规定自公司成立起5年缴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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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应在公司成立前全部缴纳股款(实缴) |
发起人、认股人均需实缴出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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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 |
发起人制定 |
发起人制定,成立大会通过 |
股东共同制定 |
【考点2】公司设立行为的法律后果(谁承担债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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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公司成立(成功设立) |
公司未成立(设立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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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 |
发起人名义 |
【可选择】合同相对人有选择权,可选择由发起人或公司承担 提示:如果表述为“只能请求 XXX 承担”,则表述错误 |
发起人(设立时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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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义 |
公司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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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人损害 |
公司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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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3】公司决议效力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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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类型 |
具体情形 |
诉讼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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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立 |
【没开会】公司未召开会议即作出决议; 【没表决】公司尽管召开了会议,但未表决该决议事项; 【没来够】会议到会人数或到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不符合法律或章程规定; 【没通过】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 |
因决议效力瑕疵提起 诉讼的,以公司为被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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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和撤销 |
无效 |
决议内容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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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 |
情形:决议程序违法或违章;决议内容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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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2)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内,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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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法律制度作为202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的必备考点六,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在备考过程中,考生们应加强对该考点的复习与巩固,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多种方式加深理解,确保在考试中能够准确作答,取得优异成绩。希望每位考生都能顺利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开启职业生涯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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