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点:工资薪金支出
在优路教育,我们深知注册会计师考试对于每一位财务专业人士的重要性,特别是《税法》这一科目,它不仅是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的紧密结合,更是检验考生对财务法规掌握程度的关键。随着202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日益临近,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地备考,优路教育特别整理了《税法》科目的重要考点,旨在帮助考生们把握考试方向。今天,我们就来深入探讨一下“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可全额扣除”这一考点,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在考试中稳操胜券。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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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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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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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限定数额的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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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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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区分工资薪金支出(全额扣)和职工福利费支出(限额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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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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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立即可以行权的:(行权时公允价-实际行权价)×行权数量,为工资薪金支出;
②有等待期的: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扣;行权后的(行权时公允价-实际购买价)×行权数量,为工资薪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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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劳务派遣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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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作为劳务费(不作为三项经费的基数);
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才作为工资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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