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及股东应符合哪些条件

2020-10-08 17:26:34

  关于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及股东等应符合的条件等问题,优路教育整理信息如下,各位可了解:

  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为自然人。

  (二)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有两名以上合伙人,合伙人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并有两年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经历。

  (三)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有五名以上股东,五分之四以上股东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并有两年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经历。(四)律师事务所应当有两名以上合伙人或专职律师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股东: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三)不能专职在专利代理机构工作;

  (四)所在专利代理机构解散或者被撤销、吊销执业许可证,未妥善处理各种尚未办结的专利代理业务。

  专利代理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许可证,被依法撤销、吊销的,其合伙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在专利代理机构新任合伙人或者股东、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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