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山西高级经济师考试通知:关键时间节点与报名须知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公告!2026年度山西省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5月30日举行,考试分两批次进行。
优路教育为您总结关键信息:报名时间为3月30日至4月9日,报名条件严格遵循人社部规定,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更多报名流程、考试注意事项等,请继续阅读后续公告内容。
关于山西省2026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6〕10号)要求,现将我省2026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高级经济考试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
二、考试时间
5月30日
上午09:00-12:00 高级经济实务(第1批次)
下午14:30-17:30 高级经济实务(第2批次)
高级经济考试分为2个批次实施。各批次专业类别的划分和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组织
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设在太原市,考点考场统一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报名事项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3月30日至4月9日
2.网上交费:3月30日至4月10日
3.准考证打印:5月26日至5月30日
4.成绩查询:7月下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报名网址
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或山西人事考试专栏“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
(三)报考范围
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山西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报考条件相关说明
1.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2.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中级职称,可作为报考知识产权专业高级经济考试的条件。
3.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4.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的要求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六)告知承诺要求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须承诺本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
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在报名期间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人工核查。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报名成功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以及作出承诺后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应按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考试机构按照告知承诺制要求,配合协同主管部门,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开展核查与监管,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机构核查与监管。在核查或监管中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报考人员未按考试机构要求接受核查与监管的,给予报名无效、成绩无效或资格证书(成绩证明)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报名期间不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规定及相关报考人员,考试机构将对其上传的报考材料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最终以考试成绩发布后,资格审核单位的审核意见为准。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查看报考条件,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方可报名参加考试,不能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咨询资格审核部门。
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告知承诺制规定,履行承诺义务,积极主动配合考试机构核查相关事项;自觉遵章守纪,诚信考试,抵制舞弊,维护公平,严格执行报名规定。
(七)收费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四项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的规定、《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改革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20〕563 号)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89元。其中考务费上缴国家考试单位标准为:每人每科19元;省组织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八)票据领取
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山西省财政厅官网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可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常见问题”栏目,查看《电子票据领取流程》,按照操作要求领取考试票据。
五、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二)应试人员在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考场备有草稿纸,考试结束后需交回。应试人员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退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三)高级经济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四)《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应试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并尽早就座。考试开始5分钟后,迟到的应试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五)考试开始后,考试系统将自动进行计时,应试人员作答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应试人员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六)应试人员在考试期间须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参考,对于违纪应试人员,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或长期等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七)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八)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会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七、考试成绩
(一)成绩查询
应试人员可于2026年7月下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二)合格标准
自2022年度起,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具体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合格标准”栏目查看。
(三)成绩管理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高级经济师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五年内有效。
八、资格审核
高级经济师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报考人员取得高级经济师成绩合格证明后,在有效期内可参加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参加评审人员的资格统一由省人社厅在审阅申报材料时审核。
(一)学历证明
1.国内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参加考试人员,提交学信网证明。2002年以前毕业的,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含本年度)以后毕业的,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申请范围及操作步骤请参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专栏中“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验怎么办”、“如何申请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相关内容)。
2.港澳台地区/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报考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党校学历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官网可查询的,提交查询页面截图;无法查询的,提交党校开具的证明。
请提前对应准备相关学历证明,避免贻误。
(二)处理方式
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的,按照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存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九、合格证明管理
(一)电子合格证明领取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精神,在印发纸质资格证书的同时推行电子资格证书,成绩合格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电子证书下载”栏目,登录后下载电子合格证明,电子合格证明与纸质合格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纸质合格证明领取
纸质合格证明核发由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采用网上申请邮寄的形式。纸质合格证明核发工作将在合格证明运抵山西地区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具体核发事宜可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证书发放”栏目,点击“申请证书邮寄”,提交合格证明邮寄申请。推行电子合格证明后,纸质合格证明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合格证明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十、咨询电话
网报技术咨询、成绩合格证明邮寄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0351-7337577(工作日接听)。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6年3月24日
信息来源: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相关附件可通过原文查看,原文链接>>>关于山西省2026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其余地区详见:2026年各地高级经济师考试公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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