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实务实习导师条件有哪些
根据《专利代理实务实习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代理师在进入专利代理机构之后,首次申请领取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人员即“实习人员”需由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负责进行实务实习安排并监督指导。对于专利代理实务实习导师的相关要求条件,优路教育整理信息如下: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指定专门的专利代理人担任实习导师,结合具体专利代理业务,指导实习人员进行专利代理业务基础技能训练,并为实习人员的实务实习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实习导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并具有五年以上的专利代理执业经历;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三、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无不良执业记录。
注意:
实习导师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颁布的《专利代理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专利代理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指南》以及《专利代理服务指导标准》的相关规定,具体指导实习人员遵守职业道德与纪律规范,掌握专利代理业务的基本技能、办事程序和执业规则,了解专利代理机构的内部制度及管理流程。
每位实习导师同时期指导的实习人员应当在五名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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