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执法行政复议机关的确立
专利行政复议是指针对涉及专利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复议。专利代理师们可注意,优路教育整理了专利执法行政复议机关的确立的相关信息,各位专利代理师们可了解一下:
目前专利执法行政复议机关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是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可以选择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二是对由综合执法单位承担专利执法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三是对被撤销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撤销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中对地方行政复议机关有所调整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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